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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职责调整

来源:https://www.dtdyjs.com 时间:2024-09-06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应急管理部职责调整

应急管理部职责调整内容如下:

(一)将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职责、教育训练司承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相关职责划转给国家消防救援局。

(二)应急管理部管理国家消防救援局,增加拟订消防员退出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应急联合指挥平台职责。

(三)应急管理部按照下管一级原则,继续履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务任免、调配、表彰、奖励、处分、烈士评定等有关工作。

(四)应急管理部其他职责保持不变。

(五)根据职责调整,核增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中心10名行政编制、队伍建设局5名行政编制。

应急管理部内设机构调整

(一)撤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

(二)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高桐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应急联合指挥平台。

加挂国家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牌子,承担应急值守工作,接报处理灾情信息,按权限承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调动事宜,参与协调和指挥调度重特大及突发灾害事故处置等工作。

(三)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更名为队伍建设局,划出应急管理系轮伍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所属院戚耐校、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职责给人事司(党委组织部);划出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职责给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划入原火灾防治管理司承担的拟订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职责;加挂的党委宣传部牌子改挂到新闻宣传司。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应急管理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二、国家消防员待遇的最新政策

国内消防员目前分为三种编制,其工资待遇差距很大。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由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后组建成立,归国家应急管理部管理,薪资是由两个部门发放,国家财政部和地方财政局。国家财政部是全国统一的,地方财政部根据当地经济水平来定。北上广深转正后可达到1万以上,二三四线城市也不低于7000。

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指由政府直接管理,政府承担财政拨款梁圆,根据当地经橡昌塌济水平。北京顺义地区能达到1万以上,其他区在6500-7500之间。二三四线城市、小县城等等可能会低一些。

派遣队-地方临时消防员,是与政府专职消防员一样,是地方队消防力量的补充,是政府委托派遣公司招聘的临时性消防员,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全国各地工资也不同,月工资一般在2000-4000元。

消防员工资除了基本工资以外,还有特殊岗位补贴、考勤奖、高危补助、过节费等补贴。

假期制度:

国家队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工作6天,周日无事情可以休息,工作满一年后,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30-45天。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工作2天(每日24小时工作制)、休息1天的轮休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每月享受5-10天休息时间。根据服务年限,每年享受15-45天以上带薪年休假期。

拓展资料:

国家队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能提前离职,非正当理由提前离职的,今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工作满5年后退出可以拿22万元国家补贴,工作满12年享受政府安置工作福利,可进入(央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一次性补助60万元及以上的安家费。

政府专职消防员:用工合同三年一签,可选择在用工期内解约,不纳入征信系统。合同期间工作期满后,按照其在消防部门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按2年算,退出补贴大概在6000-10000元左右。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消防员招录工作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招录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主管全国消防员招录工作。应急管理部统一组织实施招录工作。

第四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迅枯伍各总队联合应急管理等厅(局)成立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组织,负责招录具体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厅(局)进行政策指导和提供服务。

三、国家消防救援局后勤装备副处长级别

国家消防救援局后勤装备副处长级别是副厅级。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员会关于国家消防救援局组建方案的公示,国家消防救援局后勤装备副处长的职务属于正处级,因此,可以推断国家消防救援局后勤装备副处长的级别应该为副厅级。

四、二级消防工程师什么时候考试呢

从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公布的最新信息得知,预计2021年开始首开。

日前,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全面加快推进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消防救援局将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官方文件提出以下要求:

一: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

二:对本地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技术服务等岗位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需求进行专题研判,科学测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需求量,推进供给侧改革,满足社会需求。

命题环节要按照全国统一的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和大纲,统筹消防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等方面内容,准确把握考核角度,突出考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消防安全问题的能力,报名环节要参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三:各总队应于2020年11月底前,将总队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机构等部门沟通及是否开展、何时开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作规划等相关情况,通过部局内网“数据传输”报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参考信息:消防救援局关于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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